国内动态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
- 关于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2024〕970 号)
- 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972 号)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2024)》
-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
国外动态 ►
- 欧盟拟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最高 36.4% 临时反倾销关税
- NGFS 发布第二版中央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
- 气候变化机构投资者小组发布净零投资框架 2.0
- CFA 协会发布欧洲 ESG 监管框架调查报告
国内动态一览
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 2024 〕898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以节水产品装备制造、节水管理服务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节水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推动节水产业市场供需两端有效衔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品、服务有效供给,以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7 年,节水产业规模达到万亿,培育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水产业发展格局。
为推动工作落实,《指导意见》从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强化节水产品装备供给、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节水产业科技创新等 5 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并提出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强化节水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加快发展节水产业,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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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的出台为节水产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明确了产业升级与创新的方向,预示着节水产业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 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970 号)
7 月 23 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制定了《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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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计划》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在数据中心领域迈向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步伐,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能效提升,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提供有力支撑。
3► 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972 号)
7 月 23 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到,到 2025 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 25% 以上,再生铝产量达到 1150 万吨。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电解铝行业 2024 年—2025 年形成节能量约 250 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 650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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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计划》的发布,展现了我国对电解铝行业绿色转型的坚定决心,通过设定明确的能效目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将有效促进行业节能降碳,为实现”十四五”能耗降低目标贡献重要力量。
4►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
7 月 22 日,为促进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全国碳市场发展情况,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并于 7 月 21 日在武汉“中国碳市场大会2024 ”上正式发布。
《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最新建设进展,全方位展示了市场建设运行工作成效,展望了全国碳市场未来发展方向,是继 2022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之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市场最新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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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的发布,为公众提供了全面了解全国碳市场建设与运行的重要窗口,展现了市场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为碳市场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预期。
5►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7 月 2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 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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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新通知将通过提高补贴标准,鼓励个人消费者报废老旧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或低排量乘用车,以促进汽车行业绿色升级和节能减排。
6► 香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
7 月 25 日,为进一步规范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完善汽车能源消耗量公示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据通知,能耗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等应符合相应规范;在汽车产品自身以外其他场所使用能耗标识时,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已备案能耗标识数据如发生变化,按新增能耗标识处理,企业需及时填报备案;对已停止生产或进口的车型,企业应及时申请作废相关能耗标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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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有助于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汽车能耗信息,促进汽车市场透明度提升,同时鼓励汽车企业优化产品,提高能效,推动汽车行业向更加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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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拟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最高 36.4% 临时反倾销关税
近日,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引述监管机构称,欧盟委员会将在未来四周内对从中国进口的生物燃料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从 12.8% 到 36.4% 不等。这些关税将于 8 月中旬实施。此次调查预计将持续到 2025 年 2 月,届时将确定为期五年的最终反倾销税。
对于生物柴油,根据欧洲委员会公布的反倾销调查结果,三家被点名的公司将面临 12.8% 至 36.4% 的关税,配合欧盟委员会调查的其他合作公司(Other cooperating companies)将面临 23.7% 的关税,所有其他公司(All Other companies)将被征收 36.4% 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来说,易高集团旗下的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面临 12.8% 的关税,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浙江东江能源、浙江嘉澳、嘉澳国际贸易)产品的关税为 36.4%,卓越集团(包括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出口产品的关税为 25.4%。
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指出:“虽然中国的进口不是做出这些决定的唯一原因,但生物柴油倾销加剧了生产商面临的困难”。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报告称,自 2020 年以来,生物柴油(FAME、HVO、HEFA)的进口量不断增加,中国现在是欧盟最大的生物柴油进口国。2023 年,中国向欧盟出口了 180 万吨生物柴油,占中国生物柴油出口总量的 9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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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投票结果反映出欧盟成员国内部对于反补贴法案存在严重分歧,难以达成共识。尽管加征关税尚未正式确立,中国电动车出海仍然面临重大挑战,企业应该做好两手准备,在加大游说力度的同时寻找其他具有潜力的市场。
2► NGFS 发布第二版中央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
近日,绿色金融网络(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简称NGFS)发布第二版中央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旨在为全球央行气候信息披露提供帮助。
NGFS 认为,中央银行应当实施与国际标准一致的气候信息披露,这些披露能够改善气候相关风险的定价机制,并使市场参与者识别和利用气候相关机会。气候信息披露还能够帮助中央银行识别和评估气候相关风险,在制定监管政策时考虑气候的影响。
全球大多数央行被没有受到监管政策的强制要求,且央行与企业及一般的公共机构差别较大,NGFS 在信息披露指南中考虑到了央行的内部职能,例如制定货币政策、提供金融监管、持有投资组合等。气候信息披露指南为央行提供了不同范围和深度的选择,包括建议披露的气候事项和鼓励披露的气候事项。
中央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的内容:为了提高央行气候信息披露与国际信息披露标准的一致性,NGFS 采用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南,建议央行通过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支柱展开信息披露。
NGFS 认为,第二版中央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将帮助央行更好地分析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未来绿色金融网络将考虑将自然相关风险纳入央行信息披露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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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网络发布的新版气候信息披露指南,旨在帮助全球央行更好地识别和管理气候风险,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指南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气候风险定价。央行的积极参与将对推动全球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 气候变化机构投资者小组发布净零投资框架 2.0
近日,气候变化机构投资者小组(Institutional Investors Group on Climate Change,简称IIGCC)发布净零投资框架(Net Zero Investment Framework,简称 NZIF )2.0,旨在帮助投资者制定净零转型战略和分析气候风险与机遇。
净零投资框架最初于 2021 年提出,是巴黎协定投资倡议(Paris Aligned Investment Initiative)的主要成果,也是全球投资者使用最多的投资组合净零转型框架。在经过三年的实际应用后,IIGCC 更新并发布了净零投资框架 2.0。
净零投资框架旨在为资产所有者、资产管理者和投资顾问提供一个“实施或解释( Implement or Explain )”的净零框架,以便制定净零目标并实施净零投资。净零投资框架支持投资者在制定气候目标时采用净零协调脱碳路径,以便评估资产是否符合巴黎协定 1.5 摄氏度升温目标。
IIGCC 发布的净零投资框架 2.0 强调了治理与策略的重要性,要求投资者建立净零排放的治理结构,承诺并执行长期脱碳目标。在策略上,通过情景分析评估实现净零的可行性。同时,投资者需根据现有投资组合的碳排放情况,设立明确的十年脱碳目标,并每年公开进展。此外,净零目标应融入战略资产配置中,通过市场测试确保资产配置与净零路径一致。在资产层面,投资者要评估碳排放并设定短期目标,识别关键行业并可能采用筛选或剔除策略。最后,投资者应与利益相关者和市场进行主动参与,共享净零投资框架,以促进更广泛的应用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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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零投资框架 2.0 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和实施净零转型战略。这一框架强调了治理、策略、目标设定、资产配置和市场参与等关键要素,投资者可以更有效地评估和管理气候风险与机遇,促进资本向低碳经济转型,为实现全球气候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4► CFA 协会发布欧洲 ESG 监管框架调查报告
CFA 协会政策研究中心(CFA Institute Research and Policy Center)发布欧洲 ESG 监管框架调查报告,旨在分析市场参与者对欧洲 ESG 监管政策的态度。
自 2018 年欧盟发布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European Commission Action Plan on Sustainable Finance)以来,监管机构制定了一系列 ESG 法规标准。例如欧洲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欧盟分类法(EU Taxonomy)和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CFA 协会本次调查对象为欧洲地区的 CFA 协会会员,58% 的受访者就职于资产管理行业,对 ESG 监管框架有充分了解。
在对欧洲可持续金融政策的调查中,受访者意见分歧,其中 22% 认为应继续推动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而同样比例的受访者担心缺乏可靠 ESG 数据会影响政策效果。尽管如此,多数受访者( 42% )认为这些政策对市场发展和转型投资有积极影响。受访者普遍认为监管合规、投资者对 ESG 的关注、潜在投资价值和市场竞争优势是关键考虑因素。对于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30% 的受访者认为 SFDR 能鼓励可持续投资,但 49% 认为需要修改以提供更清晰的分类和降低漂绿风险。65% 的受访者认为缺乏可靠 ESG 数据是实施的主要挑战。多数受访者希望 CFA协会提供研讨会、实践指南和专业教育等帮助。在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方面,19% 的受访者认为 ESRS 有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披露,而 25% 认为应逐步过渡到强制审计。对于漂绿问题,43% 的受访者非常关注,44% 建议提高信息披露的互操作性,43% 建议明确可持续相关概念以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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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CFA 协会的调查报告揭示了欧洲市场参与者对 ESG 监管政策的积极期待与实际挑战。虽然存在对数据质量和实施速度的担忧,但多数受访者认同 ESG 政策对促进市场可持续发展和转型投资的潜力。他们对 SFDR 和 ESRS 的改进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同时期待 CFA 协会在提供教育和实践指导方面发挥更大作用。